“提前还款”典当监管系统却不买账
浙江省诸暨市一家典当行日前遇到了一道业务难题:有客户借款100万元,想提前还款70万元,然而在商务部典当行业监督管理信息系统中,却没有提前还款这一功能的设计。
其实,在典当行业监督管理信息系统刚启用时,就有企业反映缺失“提前还款”这一功能。对此,负责该系统技术支持的中商商业发展规划院有关人士让有此需求的企业采取一种变通的处理方式,即在企业内部先将此笔业务做全部赎当来处理,然后再将未偿部分的资金另外开具一张当票。
直到现在,各地依然有企业向行业的管理部门或者协会反映“提前还款”系统不买账的问题。据了解,在一些省典当行业的业务QQ群中,几乎每周都有人在讨论此话题,也有不少人则直接把电话打到协会询问处理办法。
在业内人士看来,变通处理的方式尽管能解决提前还款,但做法却欠妥:首先,这种企业内部操作如果让熟悉典当业务操作的客户得知,客户会认为此操作违背《典当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让企业完全处于被动地位;第二,该变通方式需重新开具当票,属于业务的变更或者新业务,若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就需要典当行和客户双方亲自到有关登记部门办理相关的质抵押变更登记,否则属于违规操作;第三,如果是做变更登记,有些地方快则一天慢则两三天,不仅增加了客户的融资时间和资金成本,也不利于典当业务的开展;第四,在实际经营中,几乎没有企业做质抵押的变更登记或者重新登记,这反映在合同上是两张当票,但财务上是一笔业务,在税务机关的核查或者年审过程中,企业也很难做出清晰合理的解释。
业界不少人士认为,客户提前还款是每个行业都存在的普遍经营现象,作为行业的信息监管系统应当设置这一功能。这既保证了典当业务操作的内外一致性,也有利于企业开展规范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