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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上半年厦门市典当行业务运行情况

所属类别:行业动态      发布时间:2015-10-16

20151016日,厦门市担保典当行业协会发布厦门市典当行业务运行情况,主要内容如下:

  2015年上半年,伴随我国经济持续放缓的新常态下,我市典当行着力调整业务结构,继续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经营户经营发展,业务规模保持基本稳定,国有控股与民营典当行经营呈现分化,近50%的典当行经营亏损,行业的业务创新、风险意识、合规经营意识及风险防控能力有待提升,行业资源有待优化整合。运行主要情况如下:

  一、行业基本情况

  ()机构设立情况。截至20156月,厦门市持有《典当业务经营许可证》的典当行36家,其中1家未正式开业对外经营。开业经营的典当行35家,主要分布在:思明区23家,湖里区8家,集美区、同安区、海沧区、翔安区各1家。其中,国有控股典当机构有7家,注册资金33,600万元;民营典当行28家,注册资金80,380万元。

  ()经营情况。典当资金使用率不高,行业营业收入持续下降,支出同比减少,账面体现盈利增长。

  据统计,截至20156月,厦门市开业运营的35家典当行体现的运营资金118,980万元,其中:注册资金113,980万元,银行短期借款5,000万元。典当资金平均使用率为70.60%,同比下降19.9%;资产总额为134,873万元,同比增长19.60%;银行融资贷款余额5,000万元,同比下降50%;净资产127,929万元,同比增长28.20%

  行业的营业收入4,318万元,同比下降19.50%;行业营业支出2,527万元,同比下降30.90%;体现净利润1,500万元,同比上升120.60%(主要是上年同期骏德行准备金计提1,302万元今年冲回所致)。上半年体现盈利的典当行共计18家,占比为51.40%,净利润为1,786万元,比上年末减少2;经营亏损有17家,占比为48.60%,亏损金额286万元,比上年末增加1;缴纳税收705万元,提供劳动就业275人。

  ()业务开展情况。典当总额增速放缓,同比小幅增长,典当逾期贷款余额有较大幅度的增长,逾期金额及应收款项居高不下。上半年,典当总额329,473万元,同比增长9.90%;典当业务笔数为2,097笔,同比下降7.70%。其中:1.动产典当总额115,822万元,同比增长4.60%;2.房地产典当总额141,886万元,同比下降0.60%;3.财产权利典当总额71,764万元,同比增长55.10%

  典当逾期贷款余额12,062万元,同比增加3609 万元、增长42.70%,比年初增加3637 万元、增长43.17%。其中,绝当余额5,754万元,同比减少0.7万元、下降0.10%,比年初减少80万元、下降1.37%;典当逾期率为14.30%,同比上升4.5个百分点;应收账款余额为4,653万元,同比增加949万元;应收利息1,036万元,同比增加237万元。

  二、行业运行特点

  ()业务结构调整初现端倪。财产权利典当占比上升,房产典当占比下降。在典当总额中:财产权利典当占比21.78 %,同比上升6.67个百分点,与年初基本持平;动产典当占比35.15%,同比下降1.56个百分点,比年初上升1.27个百分点;房地产典当占比为43.06%,同比下降5.12个百分点,比年初下降1.22个百分点。

  ()继续发挥典当行融资功能,为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及小企业主提供典当融资服务。上半年,典当行为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及小企业主(或自然人)提供典当贷款139笔和1958笔,累计发放典当贷款总额329,473万元,同比增长9.90%,比年初增长118.58%

  ()国有控股与民营典当行经营呈现分化。国有控股典当行在业务资源及产品创新、人才储备、风险控制等方面具有较强实力。在35家典当行中:7家国有控股典当行的典当总额19,5591万元、实现净利润1,285万元,分别占典当总额的59.37%和净利润的85.70%;28家民营典当行典当总额133,881万元、占比40.63%,体现净利润215万元,占比14.30%,有6家民营典当行处于半营业半歇业状态。

  ()典当风险加大。典当逾期贷款余额比年初增加3637万元,增长43.17%;典当逾期率为14.30%,同比上升5.96个百分点,比年初上升4.59个百分点。

  ()典当行亏损面呈扩大态势。上半年,在35家典当行中,有17家典当行经营体现亏损,占比为48.60%,与年初基本持平;且在体现盈利18家典当行中,有6家典当行账面体现盈利不足5万元。

  三、存在主要问题

  ()民营典当机构经营亏损超50%。厦门市35家典当机构中,28家民营机构占机构总数的80%,其中:15民营机构亏损,亏损面达54%,比上年提高近3个百分点;盈利的12家民营机构中,有4家盈利不足30万元、有5家不足10万元;30%的民营机构典当业务不足10笔,甚至仅为1笔或未发生新业务。

  ()专业人员缺乏,制约着业务拓展,部分典当机构选择单一业务经营。厦门市开业运营的35家典当行同时开展动产、房地产财产权利三类典当业务的机构有12家,开展其中两类典当业务有13家,单一经营房地产或动产典当业务有8家。专业人员的缺乏,制约着业务品种的开展,目前动产典当的开展仍停留在汽车、钢材、钟表、金银等技术含量程度相对不高的业务,业务品种较为单一。

  ()典当逾期风险持续上升。近三年行业典当贷款逾期率逐年上升,2013年的9.67%,上升至14.3%;逾期贷款余额从2013年的8083万元,增至12062万元。截至20156月末,当期累计(含续当)超过1年的典当有86笔,典当金额14,569万元,同比增长14;典当金额增长585万元,较年初增长21笔,典当金额增长3,419万元。当期时间长,潜藏逾期绝当风险较大,逾期贷款金额有增无减,运营的风险性增大。

  ()行业资源有待整合优化,做大做强。典当行业作为一个古老的传承行业,以其便利、快捷、高效的融资服务,发挥着补充社会融资渠道的功能作用。注册资金2000万元及以下有18家、占51.43%,有21家机构年业务不足50笔、4家无新增业务,50%机构经营亏损。小规模、业务量小的典当机构,面临着生存压力挑战,其竞争力、抗风险能力弱,业务发展面临着资金短缺和人才引进、产品开发、当品评估、鉴定技术等突出问题,影响着整个行业做大做强和业务经营的稳健发展。

  ()法律法规体系的建设完善。现行《典当管理办法》系2005年制定,属行政规章,效力层级低于法律和行政法规,难以支持当前典当业发展的要求。如利率市场化的推进,贷款利率放开、市场贷款利率的形成,典当行的典当利率仍执行央行公布的贷款基准利率,较大影响典当行开展典当业务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在诉讼案件中,《办法》规定的业务范围、息费标准往往不被法院认可,给典当行带来资产缩水,甚至败诉的风险。2009年商务部起草了《典当行管理条例》并报送国务院法制办,,2011年国务院法制办就《条例》多次征求意见,但迄今仍未出台。

  ()新业态和贷款基利率变动对经营收益的影响。目前典当行的资产收益率仅3.2%。一是典当行“只贷不存”,资金来源限于股东出资和历年留存盈余,及少数典当行从银行获得融资。二是竞争日益加剧。银行贷款融资业务下沉至小微企业、个体经营户及消费类贷款和业务品种创新以及小贷公司等新的金融业态发展,对典当行的业务与优质客户构成有力竞争。三是目前典当贷款利率仍与央行贷款基准利率挂钩,央行贷款基准利率变动下调直接减少典当行的利息收入。因此,创新业务,找准定位,发挥典当特点特色优势至关重要。

  ()找准市场的定位, 调整业务经营方式,适应市场发展需求。典当行具有“受理门槛低、手续简便、额度高、放款快”的经营特点,目前对典当贷款的需求不在以消费类或个人生活急需解困资金为主,应充分发挥为小微企业、个体经工商户经营资金融资渠道拾遗补阙的作用,针对性开发和创新典当业务品种,调整经营方式,适应目标客户群体需求级。在当今互联网时代,顺应形势,积极探索互联网+典当的商业经营模式,通过多种渠道进行行业宣传,业务营销,提高知名度。拓展市场业务。

  ()重归传统业务,转型升级,充分发挥典当行具有独特竞争优势,。过去十年,是房地产业快速发展十年,典当行呈现较快发展的黄金十年。在后房地产时代,要找准自身的优势,创新发展。一是要大力开拓民品业务,不要把多数业务集中在房地产抵押融资上,反倒使传统的民品典当占比很小。因为民品业务恰是典当行具有独特竞争优势之所在,是行业立身之本;二是强调民品特色不等于拘泥于民品经营,而是要围绕民品不断创新服务。

  ()违规经营行为仍有发生。主要有:一是注册资本金不实出资或被挪用;二是经营住所已转作他用或已不适合开展典当业务;三是典当逾期金额和应收账款占注册资本金90%以上,超过半年以上或已无开展典当业务,四是超比例规定发放典当贷款。

  针对以上违规行为,我办采取了高管约谈和现场检查等方式进行督促整改,对于整改后仍不符合要求,将根据《典当行年审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劝退或注销典当行经营许可证。同时,为了规范行业经营行为、净化行业市场环境,摸清我市典当行的家底,我办将与市公安局治安支队联合开展典当行现场检查工作,为新形势下的典当行业健康稳健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