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融资性担保机构必须下重拳
近几年,我市出现了众多的融资性担保机构。为引导社会民众参与融资性担保机构监督管理,切实防范和化解风险,促进融资担保行业健康发展,市工信委于近日发布公告,清退了19家融资性担保机构。
投资担保是指个人将资金借贷给经过担保公司严格考察、审核过的以房产、汽车或其他资产作为抵(质)押物的具备较强还款能力的借款人。投资担保公司作为中介,对借款人资金使用及回收情况进行全程监控并提供担保,使投资人获得安全、稳定、较高收益,同时担保公司收取一定的担保服务费。但是,这些年有不少机构披着“担保公司”外衣,却暗地里从事非法吸收存款、非法集资、非法理财甚至高利放贷等活动,将担保演变成为一种恶意的圈钱吸金手段。这种变相的担保对上市公司、债权银行、股市投资者都具有极大地杀伤力。而兰州市这次清理规范融资性担保机构,就是旨在保护金融消费者利益,净化担保市场环境,促进担保行业健康发展。
事实上,根据相关规定,任何类型的担保公司都不得从事吸收存款、发放贷款、受托发放贷款、受托投资等其他业务。但仍然有不少担保公司成立后,并没有按照有关规定,老老实实做担保业务,而是把注册资金拿出来进行“体外循环”,去做民间借贷,这些都是违规行为。另一方面,我国目前对担保公司的设立、行业监管还缺乏明确的规定,这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担保行业的准入门槛,在客观上纵容了担保公司的爆发式增长。
毫无疑问,对这种扰乱金融秩序、影响经济发展与社会稳定的金融违法活动,绝对应该予以严厉打击。很多非法融资担保的案例说白了就是由于管理不规范,存在着严重的价格操纵行为,才会发生管理人员侵吞客户资金、经营者卷款逃跑的事。这些问题如果任其蔓延,极易引发系统性、区域性金融风险,必须及早采取措施坚决予以纠正。凡此种种,如果不进行严厉打击,放任其蔓延,必将影响整个国民经济的健康发展。实际上,早在1998年,国务院出台的《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取缔办法》第十八条就规定:“因参与非法金融活动受到损失,由参与者自行承担。”因此,一旦非法集资者资金链条断裂,参与者的利益将不受法律保护,可能会血本无归。
所以在打击非法融资性担保机构的同时,笔者还是要提醒投资群众要警惕“低风险高回报”,在投资之前一定要了解担保公司的资质是否合法、担保公司的信誉状况、规模和资产状况,查看运作是否规范。不要贪图高回报率,盲目跟风。此外,更不能有投机心理,避免上当受骗。
另一方面,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深化金融改革,理顺现行金融体制,并出台相关金融、财税政策,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引导更多信贷资金向中小企业倾斜。同时,对于当前大量存在的民间闲置资金,加以合理引导,进入实体经济或规范的投资渠道,实现财产保值增值。只有这样,才能彻底规范行业秩序、净化市场环境,防范金融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