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增信破解信贷难题
在贫困地区,一方面农民发展生产、脱贫致富缺资金,贷款难;另一方面,信贷风险高,金融机构惜贷现象十分突出。尤其在我们这个欠发达省份,更是如此。
这不仅是困扰经济发展的大问题,也是省委、省政府下大力气解决的难题。
如今这一难题正在得到逐步破解。去年省财政一次性出资5.8亿元,在全省58个贫困县(区)成立政策性担保公司。有了基本的信用担保体系撑腰,金融机构放贷的底气也足了。截至今年5月底,农行甘肃省分行已累计为5.97万贫困农户发放双联惠农担保贷款40.25亿元。
担保增信,提升了金融机构发放信贷资金的信心,解决了贫困农民脱贫致富奔小康的资金难题,表明了省委、省政府突破投融资体制障碍、破解当前各种融资难的决心。但与发达省份相比,我省担保体系还不够完善,担保公司整体资本规模小,担保能力弱。当前亟待进一步建立和完善覆盖全省的信用担保体系,全面提高投融资能力,为促进全省转型跨越发展提供强有力的金融支撑。
58个贫困县(区)成立担保机构,全省担保体系初步建立
对我省来说,无论是转型跨越发展,还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重点和难点都在农村、在中小微企业。而长期以来,由于贫困县担保体系的缺失,导致当地中小微企业和农民发展生产融资艰难、发展缓慢,反过来制约地方经济的发展。
“破解这个难题,关键是要突出担保增信,创新贷款模式和产品,通过担保为中小微企业和农民贷款难找到‘突破口’。”省工信委信用担保体系建设处处长王俊海告诉记者,为解决中小微企业和农户融资难,去年省上积极推动完成了贫困县组建担保机构的工作,58个贫困县(区)均建起了注册资本金不低于2000万元的政策性担保机构。同时,省财政向省中小企业担保公司注资2亿元,为贫困县政策性担保机构提供再担保业务。这样,我省各县区已基本实现担保机构全覆盖,以省中小企业担保公司为平台的省级再担保雏形也初步形成,省、县担保机构通过开展联合担保、再担保等多种业务,形成了融资担保工作的合力。
由政府主导成立政策性担保机构,是我省融资担保体系建设的有益探索和重大创举,对我省融资担保体系建设和发展具有里程碑意义。据统计,去年全省担保机构年末在保责任余额230.2亿元,同比增长80.8%;新增担保额238.6亿元,同比增长75.3%。今年以来,双联惠农担保贷款大幅度增长。截至5月31日,全省4.93万贫困户获得双联惠农担保贷款33.92亿元。
“建立贫困县担保机构,发展融资担保业是‘一举三得’的好事。”王俊海分析说,首先,有效地解决了贫困县中小微企业和农民担保难、贷款难、融资难“三难”问题;其次,分散和降低了贷款风险,提高了金融风险防控能力;再次,充分发挥了政府在促进经济发展中的引导、调控和服务作用。
担保机构整体规模小,担保能力弱
虽然我省融资担保业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应清醒地看到,我省信用担保体系资本规模小、担保能力弱、资本放大倍数不高,特别是省级担保机构规模小、再担保能力弱,严重制约着信用担保体系整体作用的发挥。
记者从省工信委了解到,去年全省担保机构总注册资本金145亿元,户均注册资本金只有4677万元,全省310多户担保机构中,注册资本金1亿元以上的只有36户。而全国担保机构户均注册资本金在2011年底就已达到8781万元,特别是东部发达省份,担保机构注册资本金最低都超过1亿元,可见我省担保机构的资本金实力明显较弱。
去年全省担保机构新增担保额238.6亿元,虽然同比增长了75.3%,但仍不及发达地区一户大型担保机构的年担保额。另外,风险补偿机制尚未建立、监管力量薄弱、专业人才缺乏、银行和担保公司合作不够通畅等,也是影响我省融资担保业发展不可忽视的制约因素。
壮大龙头,带动全省担保业做大做强
根据国家积极支持融资担保业发展的政策,结合我省担保业发展现状和存在的问题,省上提出要“一手抓发展、一手抓监管”,扶持壮大龙头担保机构,带动全省融资担保业做大做强,真正让信贷资金活起来,动起来。
今后,我省将重点扶持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有限责任公司和省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两户省级龙头担保机构,通过财政注资和多方参股的方式,使其注册资本金在2-3年均达到10亿元以上,3年内融资担保业务余额均突破100亿元,占全省融资担保业务余额的30%以上;在扶持龙头的同时,通过财政注资、重组、增资等方式,培养一批资本实力雄厚、经营管理较好、风险控制能力较强的融资性担保机构,力争注册资本金亿元以上的担保机构今年达到60户,3年内突破100户;争取全省政策性担保机构注册资本金今年达到40亿元,58个贫困县(区)担保机构资本金达到25亿元,年底融资担保业务余额达到60亿元,全面提高融资担保能力。
王俊海认为,要实现这些目标,关键还是要政策上继续给予大力支持。一是要抓住国家加大对西部地区融资担保业支持的机遇,争取国家投入,加大融资担保业资本金的注入,扩大担保机构规模,提高融资担保能力;二是要在保费补助、风险补偿、税收减免等方面,给予担保机构支持和倾斜,鼓励和引导担保机构开展针对中小微企业和“三农”的信贷担保业务;三是推进省级再担保机构发展,建立和完善风险分担机制,推动银行和担保机构合作,并建立长效合作机制,加大人才培训力度,为担保机构发展提供人才保障;四是按照“控制数量、提高质量”的要求,严格市场准入,加强对融资性担保机构的监管,防范高利放贷、非法集资、虚假验资、抽逃资金等违法违规行为,并研究制定融资担保业突发事件处置预案,促进行业规范发展,为经济社会转型跨越做出新的贡献。